案子庭審現場。 真題:湖北丹江口一起危險廢棄物污染環境案判決 來源于神密塑料罐的風險 法治周末新聞記者 答笛 法治周末特邀寫稿 陳瑩 30噸重風險化工廢料跨地區運往湖北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項目水源地區的丹江口大壩周邊,一堆大塑料桶出現嗆鼻的氣味,過路人陸續掩鼻……近日,這起由湖北丹江口市檢察院移送起訴的“危險廢棄物跨地區污染環境案”,在丹江口市法院判決,被告唐祖鵬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刑期八個月,并罰款五千元。 法治周末新聞記者認識到,這起由國家公安部督查的“危險廢棄物跨地區污染環境案”,從2017年12月事發,因案件重要、客觀事實繁雜,申請辦理全過程經歷近一年。根據丹江口市檢察院的勤奮,在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檢察院及兩個地方公安部門、環保局的通力電梯相互配合、統籌兼顧下,此案成功受理。 奔走兩省的“神密”塑料罐
位于長江上游的丹江口市坐落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區,是十堰市托管的縣市區,也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項目主要水資源區,有“我國水都”之稱。
2017年年末,丹江口大壩周邊,某微生物有限責任公司閑置不用的工業廠房院中忽然空出100好幾個塑膠桶裝,出現嗆鼻的氣味。當初12月26日,收到檢舉的丹江口市環境保護局監察中隊快速趕赴當場,將這批桶裝開展保存。
“獲知案件線索后,大家意識到這很可能是一起環境污染案子,立刻去環境保護局掌握狀況。”丹江口市檢察院檢委會職業委員會、偵查監督部責任人李康說。
原先,2015年6月,河南鄧州人唐祖鵬在并沒有申請辦理一切辦理手續的情形下,以河南西峽縣一家生物公司的為名,從湖北老河口市某開關電源企業分次購買142桶、30噸重二氧七環廢母液,提前準備將提取出來的設備開展市場銷售。
閑置不用2年后,唐祖鵬將這批母液及機器設備從鄧州運往西峽縣某鎮一碎石子廠內,開展生產加工提煉出,嘗試生產制造瀝青混凝土。生產制造期內排出來很多煙霧,污水也立即排污到周邊的地槽中。釋放著刺激氣味的煙霧和污水,嚴重影響了周邊群眾的日常生活,并對碎石子廠周圍環境導致了毀壞。
這一“土小作坊”運行了3天就被喊停。2017年12月19日,西峽縣環境保護局收到檢舉后,前去施工現場對唐祖鵬下發了勒令(期限)糾正認定書,并封查、扣留了所有二氧七環母液及生產設備。
唐祖鵬不甘從此作罷,同一年12月24日,他悄悄雇傭駕駛員將已被強制執行扣留的二氧七環廢母液和生產設備從河南省運到緊鄰的湖北十堰,儲放在丹江口市地區,想找尋地址再次生產加工提煉出。沒想到,一部分二氧七環廢母液產生泄漏,因此產生了文中開始那一幕。
李康告知新聞記者,經湖北自然環境科學院評定,這批二氧七環廢母液總重約30.68噸,在其中帶有苯乙烯、二氯乙烷和苯等致癌物質化學物質,成分超出有關國家標準限制值,屬于危險廢棄物。